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聲明
梁月儀因保管不善,將開府國用(2015)02054號國有土地使用證、F開平(2015)1100002013號房地產權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梁月儀
2024年3月27日
相關新聞: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