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稱 | 開平市水口醫院未按照規定承擔本機構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療機構感染控制任務或者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案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開衛醫罰〔2025〕27號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市水口醫院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工商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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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法人代表/負責人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關子圣 | 身份證 | 440723***********7 |
| 自然人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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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事實 | 2025年10月1日,衛生監督員檢查發現開平市水口醫院未按照規定承擔本機構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療機構感染控制任務或者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 |
| 違法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七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款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款第(一)項 |
| 處罰類別 | 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警告;罰款10000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10月2日 |
| 公示期限 | 12個月 |
| 執法主體 | 開平市衛生健康局 |
| 受委托單位 | 開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平市衛生監督所) |
| 備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