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江門市農業農村局 江門市財政局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省農業農村廳等三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離崗基層老獸醫補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農農〔2025〕12號)轉發給你們,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明確以下事項,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新增認定工作安排 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離崗基層老獸醫補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農農規〔2024〕17號)精神,已對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計發年齡、離崗老獸醫身份認定程序、申請程序等做明確安排。此前已認定離崗基層老獸醫的補貼繼續發放,根據江門市工作安排,新增離崗基層老獸醫2025年的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15日,上報開平市認定工作小組審核時間為5月10日前,上報江門市認定工作小組復核時間為5月31日前。 二、補助資金安排 每年離崗老獸醫的補助資金除省級和江門市級下達資金外,剩余部分由開平市本級財政預算統籌解決。 三、資金發放和管理 我市將所承擔的補助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市財政部門要按照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要求,及時將省、市、縣三級離崗老獸醫補助資金發放至離崗基層老獸醫個人的社會保障卡。 各鎮(街)要參照城鄉居民養老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等資格審查方式,建立生活困難補助領取資格審查機制,定期核查領取補助人員的有關情況,防止補助資金被冒領。加強與村(居)委會、派出所等聯系,每月核查補助發放對象情況,及時申報調整補助發放名單。鎮(街道)每年12月底前向市認定工作小組報送一次離崗基層老獸醫補助發放名單。市認定工作小組加強對發放情況的檢查,不定期組織到相關鎮街進行抽查核實。 離崗基層老獸醫生活困難補助資金嚴格實行單獨記賬核算,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或從中提取費用,確保專款專用。規范資金支出程序,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應接受財政、審計和監察部門的檢查、審計和監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開平市離崗基層老獸醫補助工作認定工作小組,組長由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分管領導擔任,組員分別由市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與屠宰管理股、市財政局農業農村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股負責人擔任。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與屠宰管理股,負責統籌推進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所在股室負責人擔任。 (二)落實主體責任。農業農村部門要牽頭做好離崗基層老獸醫生活困難補助申請的審核工作,確保離崗基層老獸醫人員情況真實準確;財政部門要做好補助資金的核算和籌措,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提供人員的參保狀況;監察、組織、網信、維穩、教育、公安、國安、衛健、審計、信訪等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各鎮(街)要高度重視,貫徹落實省文件精神。要配備原則性強、業務能力過硬、熟悉政策、認真負責的工作人員,及時完成本地符合條件的離崗基層老獸醫初審等工作。切實把省委、省政府,以及兩級市委、市政府對廣大離崗基層老獸醫的關懷落到實處。 (三)嚴肅政策紀律。各鎮(街)及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要求,規范操作,加強監管。對有虛報假領、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難補助資格,追回相關補助資金,同時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涉嫌違法違紀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四)確保社會穩定。各鎮(街)是落實離崗基層老獸醫發放生活困難補助工作和確保離崗基層老獸醫群體穩定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維穩工作層級負責制,夯實基層維穩責任,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附件:江門市農業農村局 江門市財政局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省農業農村廳等三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離崗基層老獸醫補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開平市農業農村局 開平市財政局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