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30日發布公告,2015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27235億元,比上年增長11%(未扣除價格因素),比同期GDP名義增速高4.6個百分點;占GDP的比重為3.97%,比上年提高0.16個百分點,文化及相關產業朝著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方向邁出新步伐。
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則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進行文化及相關產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
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和《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方法》,經國家統計局核算,按行業分,2015年文化制造業增加值11053億元,比上年增長8.4%,占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40.6%;文化批發零售業增加值2542億元,增長6.6%,占9.3%;文化服務業增加值13640億元,增長14.1%,占50.1%。
按活動性質分,文化產品生產創造的增加值為17071億元,占62.7%;文化相關產品生產創造的增加值為10165億元,占37.3%。在文化產品生產中,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增速最快,高達19.4%;文化信息傳輸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的增速緊隨其后,增速均超過15%。
核算數據表明,文化及相關產業是當前經濟增長的一個亮點,總量持續快速增長,比重日益上升,在推動經濟發展、優化經濟結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記者 陸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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