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聲明
梁健明、蘇惠珍因保管不善,將開府國用(2010)06956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梁健明、蘇惠珍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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