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類別 |
文件依據 |
照顧措施 |
1 |
軍人子女(含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 |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軍區政治工作局 廣東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2022〕1250號) |
加分 |
2 |
消防烈士、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辦法的通知》粵府函〔2024〕10號 |
加分 |
3 |
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的公安民警子女 |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 |
加分 |
4 |
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 |
廣東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實施辦法 |
加分 |
5 |
臺灣省籍考生、臺胞子女考生 |
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臺灣學生在我省就讀有關規定的通知》(粵臺通〔2006〕29 號) |
加分 |
6 |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遵守國家生育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農村獨生子女戶和農村純生二女結扎戶的孩子,該孩子及其父母均登記為江門市農業戶口(農村居民) |
《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粵發〔2006〕9號)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12月1日修訂版) |
加分 |
7 |
因公殉職基層干部子女 |
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因公殉職基層干部家屬關愛幫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組通〔2017〕44號) |
同等條件下
優先錄取 |
8 |
退役軍人子女 |
《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復退軍人服務體系的意見>的通知》(粵委辦〔2017〕2號)
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擁軍優屬實施辦法》的通知(江府〔2024〕16號) |
服現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級表彰)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其子女在退役軍人戶籍縣(市、區)參照享受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其他退役軍人子女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