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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廢止《開平市旅游產業促進辦法(試行)》
政策解讀
近日,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廢止《開平市旅游產業促進辦法(試行)》的通知。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開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優化旅游投資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和吸引市內外各類經濟實體、個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到我市投資開發旅游產業,推動我市旅游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全域旅游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27號)、《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促進全域旅游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府辦〔2019〕10號)的有關規定,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制定公布了《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平市旅游產業促進辦法(試行)〉的通知》(開府辦〔2022〕4號)。《開平市旅游產業促進辦法(試行)》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2024年5月11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根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不得含有下列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的內容:(一)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優惠;(二)給予特定經營者選擇性、差異化的財政獎勵或者補貼;(三)給予特定經營者要素獲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優惠;(四)其他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的內容。
為了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廢止《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平市旅游產業促進辦法(試行)的通知》(開府辦〔2022〕4號)。
二、咨詢方式
相關企業或市民如有未明事項,歡迎咨詢開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地址:開平市長沙街道東興大道安吉路東2號,電話:0750-2360211;0750-2360215,電子郵箱:kpwgx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