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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轉發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的通知》(粵交運函〔2021〕46號)要求,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取消道路運輸駕駛員每 2 年一次繼續教育周期內接受不少于 24 個學時的繼續教育。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在線上線下辦理從業資格證換證等業務時,不得要求其提供相關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對年度誠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B 級)的道路運輸駕駛員,要督促其按規定到道路運輸企業或從業資格培訓機構接受不少于 18 個學時的繼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