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針對各地在動態稱重時可能出現的誤差,為減少現場爭議,避免收費站擁堵,2019年12月17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117號),規定貨車稱重檢測結果不大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105%的,暫按未超限超載處理,但這并不代表貨車超限5%以內屬于合法行為。貨車駕駛人作為貨物運輸的責任主體,在駕駛貨車上路行駛時,應當合法裝載,并主動接受超限超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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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針對各地在動態稱重時可能出現的誤差,為減少現場爭議,避免收費站擁堵,2019年12月17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117號),規定貨車稱重檢測結果不大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105%的,暫按未超限超載處理,但這并不代表貨車超限5%以內屬于合法行為。貨車駕駛人作為貨物運輸的責任主體,在駕駛貨車上路行駛時,應當合法裝載,并主動接受超限超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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