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園林綠化廢棄物?
01 定義 園林綠化廢棄物,主要是指園林綠化建設管養過程中產生的喬木、灌木、花草修剪物,以及植物自然凋落產生的植物殘體,通常包括樹枝、樹葉、草屑、花卉等,以及因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中受損的樹干、枝葉等。 02 特點 普遍具有分布廣泛、季節性強、運輸成本高、可再生性好、利用方式多樣等。 二、園林綠化廢棄物的處理途徑 01 收運 在產生和收集地針對園林綠化廢棄物的類別、枝條粗細或者用途不同進行簡單分類、捆扎,與生活垃圾分開,并用專門車輛進行運輸。
02
常規處理方式
1.用作有機覆蓋物
樹葉、草屑、樹枝、樹皮等園林綠化廢棄物可作為有機覆蓋物原料,目視無病蟲害、無明顯霉變的,可直接用于與人群接觸較少的城市綠地進行覆蓋。
2.用作堆肥產品
樹葉、細枝椏等易降解的園林綠化廢棄物可用于好氧堆肥。經破碎-混料-起堆-翻堆-微生物菌劑接種-淋水等步驟,即可形成堆肥產品。腐熟后的堆肥產品可直接用作綠化有機基質,城市綠地建設和管養過程中應優先使用該類堆肥產品。畜禽糞便等有機物料添加量高的堆肥產品可直接作為有機肥。
3.用作生物質燃料
將粉碎后的園林綠化廢棄物經過機械加工成型,制成具有規則形狀和一定尺寸的燃料產品。
4.其他方式
園林綠化廢棄物還可用于制作膠粘覆蓋墊、人造板材、生物炭等綜合利用產品。
03
疫木管理
采取嚴格的采伐監管措施,就地粉碎或燒毀。
三、我市現有處理設施 目前,我市已在蓬江、新會及鶴山建成了園林綠化廢棄物處理設施,其中江門市市區園林綠化垃圾處理中心(蓬江區)和新會區市區綠化大件垃圾破碎處理中心主要是對收集的園林廢棄物進行破碎并造粒,處理后的物料用作生物質燃料和種植基質土;鶴山市在綠化管理所苗圃場設置占地面積1000多平方米的園林綠化廢棄物處理場地,配套移動式的破碎機,采用破碎-堆肥方式進行綜合利用。 (一)江門市市區園林綠化垃圾處理中心:項目位于蓬江區,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設計的日最大處理量達250噸,目前每日破碎處理量約100噸。 (二)新會區市區綠化大件垃圾破碎處理中心:項目位于新會區,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設計的日最大處理量達150噸,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并運送至該處理中心進行處理,目前每日破碎處理量約30噸。

(三)鶴山市園林綠化廢棄物處理設施:項目位于鶴山市,為綠化管理所苗圃場內設置的占地面積1000多平方米的園林綠化廢棄物處理場地,配置一臺移動式破碎機,主要對城市綠化管養過程中產生綠化廢棄物(主要為樹枝)進行破碎,日最大處理量12噸,破碎后再進行集中堆肥,經堆肥發酵后的肥料再施用于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目前每日破碎處理量約5-6噸。

江門市“無廢城市”的宣傳口號與logo
江門市“無廢城市”的宣傳口號為: “創無廢城市 建綠色僑都” 江門市“無廢城市”的形象標識如下: (來源:江門市生態環境局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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