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飛檢組、省審計組以及我市醫保系統日常監督檢查結果統計,2020年1月至12月,我市共有22家定點醫療機構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已對涉及的定點醫療機構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共123.61萬元的處理決定。為保障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權益,維護我市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持續保持基金監管的高壓態勢,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行為的通報力度,現將相關違規情況通報如下:
一、市中心醫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1119051.49元的處理。
二、市中醫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11347.5元的處理。
三、市第二人民醫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5816.27的處理。
四、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808.43元的處理。
五、市第三人民醫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50917.76元的處理。
六、市水口醫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2148.36元的處理。
七、市三埠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11388.05元的處理。
八、市長沙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39.25元的處理。
九、月山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36.2元的處理。
十、沙塘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487.67元的處理。
十一、蒼城鎮中心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387.44元的處理。
十二、龍勝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444.25元的處理。
十三、大沙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200.8元的處理。
十四、馬岡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17839.98元的處理。
十五、塘口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67.33元的處理。
十六、赤坎鎮中心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478.64元的處理。
十七、百合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215.58元的處理。
十八、蜆岡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187.42元的處理。
十九、金雞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152.86元的處理。
二十、赤水鎮衛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384.43元的處理。
二十一、開平沙岡張立群醫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2798.39元的處理。
二十二、開平東華老年病康復醫院存在超限制用藥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情況,醫保經辦部門根據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相關約定,作出扣回違規醫保金額10863.53元的處理。
各定點醫療機構應繼續深入開展源頭治理,認真執行醫保有關規定,嚴格醫保管理制度,切實規范使用醫保基金,保障醫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開平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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