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和待遇告知書
尊敬的參保人:
您好!《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政策實施后我市選擇一次性繳費或按月繳費的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在繳費和待遇方面有以下變化:
一、繳費方面
1.領取養老保險金人員繳費金額由上半年210.21元/月(3822元*5.5%)調整到350.35元/月(6370元*5.5%);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領取養老保險金人員繳費金額由上半年286.65元/月(3822元*7.5%)調整到350.35元/月(6370元*5.5%)。
二、待遇方面
按月繳費的人員,其按月繳費期間,享受在職人員醫療保障待遇,不計發個人賬戶。繳滿規定年限后,按規定計發個人賬戶并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我市目前規定,2018年1月1日前參加過江門市職工醫保的參保人,退休后可終身享受醫保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為20年;2018年1月1日(含1月1日)在江門市首次參加職工醫保的參保人,最低繳費年限為25年;2011年1月1日前,已在開平市參保,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或因企業改制已辦理一次性繳費的參保人,累計繳費需滿15年)
為避免集中扎堆辦理,如需按現行繳費標準一次性繳清的,請于2022年6月28日之前使用微信掃描以下二維碼提交申請或者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或各鎮(街)公共服務中心辦理。
特此告知。
請掃描下方最新二維碼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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