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根據《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粵醫保規〔2021〕3號)和關于印發《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和“互聯網 ”評估流程指引》的通知(江醫保中心發〔2023〕1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開平市中心醫院(地址: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三江A7區)的信息系統和相關軟件設備,我中心確定從發文之日起開平市中心醫院具備“互聯網+”醫保支付服務資格。
開平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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