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保有規定住院只能住15天?
鴻:老張,今日感覺如何啊?
龍:好少少了,但系呼吸還系有D痛。
鴻:咁啊?但是你的住院時間準備到15日了哦。
龍:15日又如何啊?
鴻:老張,我同你講,醫保規定住院唔可以超過15日,超過15日的費用醫保就不能報銷的。
龍:咁……咁點算好啊,我感覺宜家未完全痊愈的。
鴻:還有2日時間,我觀察下你的情況,如果還系唔舒服的,我安排你轉醫院好嗎?
龍:哦,即系我又要比多一次醫保住院起付線同檢查費拉。
鴻:系啊,醫保就系甘規定....
畫外音:
近日,針對“部分醫院為了提高病床周轉率而規定患者15天必須出院”等問題,國家醫保局回應:對參保患者住院天數并沒有限制性政策,享受醫保待遇也和患者的住院天數沒有關系。所謂“醫保控費,住院超過15天必須出院,否則需要自費住院”的說法是錯誤的,同時定點醫療機構為了提高病床周轉率,讓患者在尚未痊愈的情況下“被出院”或“被轉院”是屬于違法行為。
需要說明的是,參保人員的住院天數和醫療費用,取決于患者病情嚴重程度。醫保經辦機構明確要求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掌握入出院標準,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不得要求未達到出院標準的參保人員提前出院。經核查情況屬實的,醫保經辦機構將根據協議對醫療機構進行處理。如果患者遇到被分解住院或強制出院的情況,可以向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部門或醫保經辦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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