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稱 | 開平壹心珍美口腔門診部未按照核準登記和備案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案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開衛醫罰〔2025〕16號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壹心珍美口腔門診部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工商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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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法人代表/負責人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張妙琴 | 身份證 | 440724***********1 |
| 自然人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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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事實 | 衛生監督員檢查發現開平壹心珍美口腔門診部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未按照核準登記和備案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 違法依據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七條 |
| 處罰依據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廣東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中針對“診療活動超出登記或者備案范圍”的“從輕”裁量基準和針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從輕”裁量基準 |
| 處罰類別 | 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950元;罰款30000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6月6日 |
| 公示期限 | 12個月 |
| 執法主體 | 開平市衛生健康局 |
| 受委托單位 | 開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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