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綜合監督局 為進一步規范衛生健康執法行為,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要求,2018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規范》(國衛監督發〔2018〕54號,以下簡稱《規范》)。為了便于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公眾等更好地理解《規范》相關內容,現就《規范》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作如下解讀: 相關鏈接: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規范的通知
一、制定《規范》的背景“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2016年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建立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通知》,明確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包含的內容,要求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具體工作制度、嚴格規范使用執法文書、推進執法記錄儀使用、運用多種手段記錄執法全過程。同年4月,選取青島、深圳、蘇州、北京市朝陽區作為首批試點單位探索有效做法和經驗。
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蘇省衛生監督所被確立為試點單位,探索總結出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得到原國務院法制辦的高度肯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在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參考部分省市與其他部委工作制度,結合現階段全國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情況,起草編寫了《規范》,這也是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的具體舉措。
二、出臺《規范》的重要意義《規范》對于保證衛生健康法律實施、促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有效履行職責、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規范》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和監督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保證執法行為合法、客觀、公正,也將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其執法人員開展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提供依據。
三、《規范》的主要內容《規范》共五章二十七條,主要內容為總則,記錄方式及要求,記錄保管、歸檔及調取,工作考核及責任追究,附則。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概念和原則,界定了《規范》的適用范圍,規定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承擔衛生健康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的管理權限和保障工作開展的基本條件和配套設備。
第二部分記錄方式及要求。對衛生健康執法全過程記錄的形式及內容做了具體表述。對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執法活動,實現全過程音像記錄。
第三部分記錄保管、歸檔及調取。規定了衛生健康執法全過程記錄的檔案保管原則和使用規則。
第四部分工作考核及責任追究。明確將衛生健康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要納入考核和稽查的范圍,同時,對于衛生健康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出現問題、導致后果嚴重的情形確定了追責條款。
第五部分附則。明確各地可結合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四、如何保證《規范》有效落實貫徹落實《規范》,需要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監督機構統一思想,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工作指導和稽查。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監督機構組織對衛生健康執法人員開展相關培訓,共同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有效履行職責。?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