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衛函〔2020〕46號 關于印發開平市醫療機構恢復日常診療服務 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單位、張立群醫院、東華老年病康復醫院、各社會辦醫療機構: 現將江門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醫療防控組《轉發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救治組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恢復日常診療服務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江衛防疫函〔2020〕8 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抓落實。為進一步確保醫療質量及安全,做好醫療服務提供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嚴格按照要求執行工作指引,在做到“七個一”的基礎上有序恢復醫療業務;門診部、診所、醫務室、衛生所等醫療機構恢復日常診療服務前必須開展自查自糾,并將本單位落實“七個一”的資料紙質蓋章版送到市衛生監督所醫療機構監督股備案;衛生站落實“七個一”的資料紙質蓋章版送到轄區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衛生監督所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對備案的醫療機構要進行現場評估,對存在問題要求其進行整改落實。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科室推遲恢復日常診療服務工作。 二、醫療機構開業期間把好四個關口、強化三類人員管理,切實落實預檢分診工作,所有患者務必如實填寫《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病學史文件》(見附件1),發現新冠肺炎可疑患者按規定上報處理。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站不得接診超過37.3度的患者,患者是近14天從湖北等重點疫區回來的,需要就地隔離,并打120叫救護車;其他發熱的情況,建議患者戴口罩立即到就近發熱門診就醫。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通過大力推行非急診預約制度引導群眾預約就診、開展互聯網咨詢診療等方式,科學間隔每位患者就診時間,加強候診區域管理,減少人群聚集。 四、為配合推動我市復工復產工作,相關醫療機構要合理安排復工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業務。恢復體檢業務的醫療機構,體檢現場注意做好通風等感染防控措施;加強體檢預約工作,合理安排體檢業務工作量,做好體檢現場管理引導,避免人群聚集;并對體檢時間延后的群眾做好溝通解釋工作。 五、需使用高速渦輪手機等的高風險操作,醫療機構應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做好人員防護,并在“一人一診一室”基礎上通過加強終末消毒等方式降低新冠病毒傳播風險。 六、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恢復日常醫療服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落實防控措施,防護物資儲備、人員培訓、規章制度、應急演練不到位的,不能恢復日常診療活動。口腔類診療活動需要按照《開平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腔診療防護指引》(詳見附件2)執行。 七、衛生監督所加強對全市門診部、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恢復日常診療活動的監督管理;各鎮衛生院、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衛生站恢復日常診療活動的監督管理(填寫附件3)。衛生監督機構、各鎮衛生院、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不符合條件恢復日常診療活動而擅自開業的醫療機構要嚴肅處理,要求其停業整改。對擅自開業造成疫情傳播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法從嚴從重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附件: 1.《轉發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救治組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恢復日常診療服務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江衛防疫函〔2020〕8號) 2.開平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腔診療防護指引 3.村衛生室落實疫情防控“七個一”檢查表 開平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