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城鄉居民:
你們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有效解決城鄉居民看病貴問題,我市2013年城鄉醫保再推惠民新政策:
一是提高住院統籌待遇標準。基金對參保人在社保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由10萬元提高到16萬元。
二是提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累計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額由50元提高到100元,基金支付比例由30%提高到50%。
三是提高特定病種門診補助待遇標準。將惡性腫瘤(放療、化療期間)、慢性腎功能不全(需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異三個病種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年使用定額由2萬元提高到4萬元;血友病、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重型β地中海貧血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年使用定額3600元提高至3萬元;惡性腫瘤(非放療化療期間)、慢性腎功能不全(不需透析)、兒童腦癱(含精神運動發育遲緩)病種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年使用定額由3600元提高到4800元。
四是簡化參保手續。
已參保的城鎮居民,12月前按每人每年60元的繳費標準將應繳費用存入原辦理參保的個人繳費存折中,直接代扣繳。
首次參保的城鎮居民,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具有結算功能的本地開戶銀行存折(上述3項均需原件和復印件1份,統一使用A4復印紙復印)等資料到戶籍所在鎮(街)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填寫《參保登記表》、《委托商業銀行代扣繳醫療保險費授權書》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辦理變更或停保的城鎮居民,應于10月15日前到戶籍所屬鎮(街)社事中心申報,逾期未申報的,按新社保年度繳費標準由商業銀行直接代扣繳。
農村居民參保繳費由村委會統一辦理。
開平市城鄉居民醫保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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