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可以
申請失業保險金嗎?
協商離職呢? 能申請失業保險金嗎? 別急! 這篇為您解答 勞動者在職期間參加失業保險的 失業后符合有關條件 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條件及申領標準 ? 參保繳費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那么,哪些情況屬于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呢? 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個人原因辭職的 不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不能申請失業保險金 用人單位依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解除勞動合同的 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 注意哦! 只要符合領金條件 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沒有時間限制 沒有次數限制 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 就可以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申領失業保險金哦!
解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執法一大隊
咨詢方式:0750-2257325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