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自接到相關移交線索后核查發現以下單位存在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應當備案但未備案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已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停止上述違法行為。現將未經備案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單位和產品名稱予以公告:
經營單位:徐**
產品名稱:中頻治療儀(粵械注準20202090956)
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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