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人對“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提升開平市知識產權水平項目”(項目編號:202501)進行公告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況
為進一步提升開平市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動開平市提高知識產權創造質量,提升運用效益,強化保護水平,增強服務效能。完善建設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集成服務,采購人擬委托1家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提升開平市知識產權水平項目。
(二)項目要求
1. 成交供應商協助開展提升開平市知識產權水平項目工作。
開展知識產權金融對接活動不少于2場;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及規范非正常專利申請相關主題宣講、培訓活動不少于1場;為開平市水口水暖衛浴行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制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規范;協助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并按我局擬定目標要求實施;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項目,圍繞知識產權咨詢、檢索分析、風險預警等方面,為不少于15家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服務,最終形成一份服務清單并出具不少于10份知識產權指導意見書,協助開平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中心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2. 供應商提交投標文件時須提供提升開平市知識產權水平項目的方案。
3. 項目總費用包含項目工作人員的勞務費、食宿費、交通費及由此產生的費用等。
(三)服務期限
項目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至2025年11月30日。
(四)付款方式
中標后,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正式合同,確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額。
二、供應商的資格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分公司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公司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供應商須提供投標文件制作日期10天內“信用中國”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資質不通過。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及提供服務。
三、投標要求
(一)報價要求
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含稅)為人民幣柒萬元整(¥70,000.00元), 供應商報價時需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明細表(即包括單價金額、總價金額),報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二)資料提交要求
1. 供應商須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標有關資料(詳見附件1)。
2. 請有意向的單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向采購人咨詢詳細情況并提交報價資料,報價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0日下午5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開平市人和東路5號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股。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裝訂、密封要求
(一)投標文件的編制
1.供應商須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編制提供投標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正、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須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本公告給出格式的,各供應商必須依給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給出格式的,各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
2.本次采購項目(除競價采購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的方式進行投標;未經采購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報價的方式進行投標。
3.供應商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內/合同期限內投標或者中標后的單價及總價固定不變。
4.供應商如對本采購項目報價,即表示認可采購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參與采購人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必須滿足于(但不限于)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需求。
(二)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的,后果由報價供應商自負。
(三)投標文件的密封
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均須密封在密封袋內,密封袋上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文件遞交時間、供應商名稱,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五、評標辦法
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資格供應商提交的方案進行評估和選取,請供應商根據項目要求提供投標資料并報價,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及部分分項目的最高限價,否則無效。
六、其他事項
1.本采購公告中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供應商未達到開標規定的,采購人按相關規定另行處置和發布公告。
3.采購人向供應商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數據,是采購人現有的能供供應商利用的資料,采購人對供應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現場實地查勘的,成交后簽訂合同時和履約過程中,供應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價或索賠的要求。
4.成交供應商不得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轉包給其他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否則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
5.修訂原則與澄清需求
(1)投標文件中投標函內容與投標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投標函為準;
(2)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投標函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定的順序修正。
七、聯系方式
如供應商有疑問,請于2025年5月30日前將疑問內容以電話方式聯絡本單位,聯系電話:2250168。
附件: 投標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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