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
根據有關規定,凡是在 2020年12月31日前登記成立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請于 2021年 6 月 30 日前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不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經營異常狀態)并向社會公示。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逾期年報,按照規定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逾期年報,按照規定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年度報告填報網址:http://gd.gsxt.gov.cn,個體工商戶也可以向屬地轄區的市場監督管理所提交紙質報告。
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