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標準化戰略工作,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標準的研制和標準化組織及其活動,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開平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規范性文件《開平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進行修訂,修訂后更名為《開平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辦法》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辦法》是一套條款清晰、體系完整的評審管理辦法,但隨著《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和發布,其中部分條款需要相應調整。該局在嚴格依據上位法,參照省、江門市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的基礎上,對原《辦法》進行了修訂,解決部分上位依據已失效的問題,對已過時的表述進行修改、刪除,對部分條款進行優化完善,以解決原《辦法》實施過程遇到的實際問題。
近年來,依據原《辦法》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政策,有效激發了開平市社會各界參與標準化活動的熱情,促進了全市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和相關科技成果的標準化、產業化。自2016年技術標準戰略實施以來,開平市已有16家單位51個項目獲得開平市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141.5萬元,其中4份國家標準、2份行業標準獲得省級標準資金資助31萬元。接下來,開平市將繼續發揮標準化戰略激勵作用,引導各界積極參與標準制定和引智創新,提升參與國際、國內標準的研制能力和水平,促進開平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