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
黃志成同志正式任三埠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張榮照同志正式任長沙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職時間從2024年4月計起。
龐景灼同志掛任市中心醫院副院長;
吳景楓同志掛任市中醫院副院長。
上述同志的掛職時間至2026年3月(期滿后,所掛任職務自然免除)。
王紅芳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長。
陳裕強同志任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市反恐怖指揮中心)主任;
陳瑜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交通管理局)大隊長(局長);
陳明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交通管理局)教導員;
方嘉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
李春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隊教導員;
梁振超同志任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隊(警衛大隊)大隊長;
譚輯烈同志任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隊(警衛大隊)教導員;
林艷同志任市公安局潭江派出所副所長;
甄耀榮同志任市公安局東山森林派出所教導員;
李榮俊同志任市公安局大沙森林派出所教導員;
免去邱杰新同志的市拘留所所長職務;
免去陳向業同志的市公安局馬岡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免去謝宜準同志的市公安局赤水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免去朱健勝同志的市公安局翠山湖派出所所長職務;
免去許惠華同志的市公安局東山森林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根據《開平市公安局機構編制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精神,整合撤銷開平市公安局樓岡派出所、三埠港口派出所、獲海派出所,將“法制室”更名為“法制大隊”,將“交通警察大隊”更名為“交通管理大隊(交通管理局)”,將“巡邏警察大隊”更名為“巡警特警大隊(警衛大隊)”,以上整合撤銷和更名機構市管干部的原任職務自然免除。開平市公安局監督室、警務保障室、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森林警察大隊、市看守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市拘留所等9個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機構規格調整為正股級,以上機構市管干部的原任職務自然免除,更名、整合撤銷和機構規格調整后新任職務由公安局黨委按照管理權限任命。
免職:
免去王紅芳同志市公安局政委職務;
免去陳永強同志的市公安局督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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