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報名及筆試在什么時間?
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時間是2017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6:00;繳費截止時間是為3月10日16:00,其中3月9日16:00至3月10日16:00期間只能進行繳費,不可報名和更改所報職位。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4月8日上午,審計機關科目筆試時間為4月8日下午。報名繳費成功后,考生可在2017年4月1日9:00后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2.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錄機關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3.社區選聘生,能否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
社區選聘生不享受公務員定向招考待遇,即不能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
4.市直事業單位是否算基層工作經歷?
江門市直事業單位全部算基層工作經歷。
5.招錄職位中“服務基層項目”與“基層工作經歷”有何區別?
“服務基層項目”屬于特指的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四個服務基層項目;而“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6.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但還未取得證書。這類人是否可以報考?
不可以。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3月3日前取得相應的證書。
7.有本科學歷和碩士學位,但沒有學士學位和碩士學歷,是否可以報考“本科以上,學士以上”的職位?
不可以。要求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8. 報名時,專業如何把握?
招錄機關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招錄機關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9.如何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一致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考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10.職位有戶籍(生源)要求的如何報考?
職位條件有要求面向職位所在市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須為職位所在地級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常住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的人員。
11. 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12.國有控股單位是否屬于國有單位?如何理解在國有單位工作?
國有控股單位屬于國有單位;判斷是否屬于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標準是本人人事關系是否在國有單位,如果是,就是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凡與國有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的就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如果是國有單位的臨時工,沒有簽合同,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國有單位用工證明。)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