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分類】 社會保險
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江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進一步維護廣大參保人的合法權益,從2011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所屬全部員工都要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實行“五險合一”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特此通知。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開平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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