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布《關于開展2017年度企業穩定崗位補貼工作的通知》,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在于8月31日前按要求將相關材料提交至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與失業保險股,申請本年度的失業保險支援穩定崗位補貼。
2016年在本市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2016年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2016年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江門市2016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2.38%);已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企業用工及人力資源服務平臺辦理登記注冊,并全員用工登記備案。
對符合政策適用范圍和申請基本條件的企業,按照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同一企業在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穩崗補貼。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于今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所有申請企業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劃撥穩崗補貼資金。
需要注意的是,各申報企業要確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需要提交哪些申報材料?
企業申報補貼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開平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辦》一式四份(可在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三)企業2016年度工資臺賬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使用證明》(加蓋公章)。
(來源:養老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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