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難中小微企業的基本條件和認定程序
1、基本條件
“困難中小微企業”是指本年度企業虧損額增幅較大,消化成本空間有限,盈利水平下滑等困難,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①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2]300號)規定的中小微企業的基本特征;
②生產經營或符合轉型升級出現暫時困難且恢復有望;
③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企業除外);
④年度內沒有裁員或凈裁員人數未達到在職總人數的10%;
⑤上年度以來沒有出現拖欠職工工資行為;
⑥上年度以來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⑦健全用工備案登記和簽訂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⑧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信貸征信良好。
2、提交認定申請
困難企業認定申請應提交以下資料(提交復印件的應同時提交原件審驗):
①提交認定困難企業書面申請報告(簡要說明2011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情況,為穩定職工崗位采取措施,以及不裁員或少裁員承諾),并填寫《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申請表》(可以在江門市人社局網站http://ldj.jiangmen.gov.cn下載);
②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③企業2010年、2011年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④生產經營計劃(或訂單情況);
⑤2011年第四季度企業繳稅憑證和參加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復印件;
⑥2011年第四季度企業工資發放表;
⑦2011年6-12月企業職工花名冊及職工增減情況表;
⑧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表;
⑨銀行出具的本企業征信情況證明。
3、申請受理
困難企業攜以上資料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或直接向江門市人力資源市場(江門市西區工業路12號)“扶持困難中小微企業窗口”申請辦理。
4、審核和認定
企業提供資料齊全的,提交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審核,聯席會議辦公室應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在《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申請表》加具審核意見;對符合條件的,應列明享受優惠政策的內容及期限;對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原因。人力資源市場“扶持困難中小微企業窗口”根據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認定意見及時告知申請企業。
二、幫扶困難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已享受就業困難人員優惠政策的不重復享受)
1、減免收費。對經認定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從認定的下個月起至2012年底止,可享受減半征收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
2、經認定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可按在崗職工人數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費之和計算。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
3、經認定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可按在崗職工人數享受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崗位補貼標準參照困難中小微企業所在統籌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
4、經認定的困難中小微企業,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組織在崗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可享受一次性的職業培訓補貼(已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不重復享受)。培訓補貼標準參照廣東省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分類補貼標準執行。
5、緩繳養老保險費。緩繳執行期限截止2012 年底,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 個月。如企業選擇申請緩繳養老保險費則不能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三、困難中小微企業申請優惠政策所需的申請資料(提交復印件的應同時提交原件審驗):
1、申請減半征收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的資料
經審核認定的《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申請表》。
2、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資料
①經審核認定的《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申請表》;
②《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申請表》;
③《申請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職工名冊表》;
④《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登記表》;
⑤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
⑥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
⑦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3、申請崗位補貼的資料
①經審核認定的《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申請表》;
②《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申請表》;
③《申請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職工名冊表》;
④《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登記表》;
⑤符合享受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
⑥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的資料
①經審核認定的《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申請表》;
②《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申請表》;
③《申請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職工名冊表》;
④《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減免收費和社保、崗位、培訓補貼登記表》;
⑤培訓人員花名冊、培訓人員《身份證》、《登記證》、勞動合同、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復印件;
⑥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5、申請辦理緩繳養老保險費的資料
①經審核認定的《江門市困難中小微企業認定申請表》;
②《社會保險費緩期繳納申請表》。
四、優惠政策的辦理和發放程序
1、企業可以選擇按月或按季申請,每個月或每個季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為受理申請時間,逾期視作下期申請。
2、經認定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減半征收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在企業繳納費用時直接減半征收。
3、受理部門收到困難中小企業申請材料后,申請資料齊全的給予受理,申請資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要求企業給予補充。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分別對企業申請資料給予審核。對不通過審核的企業,應說明原因。
5、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財政部門根據手續齊全的審批意見劃撥補貼資金。屬于減免收費的項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直接辦理。
6、辦理緩繳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按企業所屬地到地稅部門辦理。提交《困難企業認定審核意見》單,填報《社會保險費緩期繳納申請表》,由地稅部門審核后實行。
五、辦理部門
開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股)
地址:開平市三埠曙光東路168號
電話:221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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