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同時參加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能雙重理賠嗎?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險屬于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保險,參加工傷保險屬于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作為商業性意外傷害保險,性質上是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一種福利待遇,不能替代工傷保險,不能免用人單位負有的法定的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義務或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義務。因此,職工因工負傷后,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和獲得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償并不相悖。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傷職工主張醫療費時,如商業保險已經報銷相關費用,工傷保險則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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