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工作,促進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指南。
1 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前提是什么?
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前需先辦理失業登記,對符合條件但未辦理失業登記的申請人:
①通過現場辦理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需一并為其辦理失業登記;
②通過網上辦理的,需先辦理失業登記,并待失業登記通過后再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2 哪些人可以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需準備什么材料?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具有本省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處于無業狀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符合以下任意一種類別的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具體人員類別和所需提交資料可長按以下二維碼詳細了解:

3 辦理的途徑有哪些?
江門市就業困難認定以自愿申請為原則,可通過:
(一)PC端辦理
線上訪問“廣東政務服務網”
(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點擊“在線辦理”。
(二)現場辦理
1.江門市戶籍人員,可到戶籍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鄉鎮)或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辦理。
2.廣東省內其他地市戶籍且常住地在江門市的人員,可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鄉鎮)或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辦理。
注意:
申請人通過線上網絡辦理的,按人員類別根據申請材料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至辦理系統;
通過戶籍地(常住地)街道(鄉鎮)或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線下現場辦理的,需填寫《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可到現場領填),按人員類別根據申請材料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4 認定過程是什么?
辦理流程
申請人自愿提出申請后,通過初審、公示、審核完成認定。
法定辦理時限 21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結果告知方式 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核實無誤的按規定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在《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印章。對審核未通過的,在《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上注明原因,出具《不予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告知書》。辦理結果依法送達本人。
5 就業困難人員什么時候會被退出?
已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就業困難人員身份,將《取消就業困難人員身份告知書》依法送達其本人:
(1)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4)6個月內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3次以上的,或終止就業需求的,或主動提出要求退出認定的;
(5)已實現就業創業或失業登記被注銷的;
(6)城鎮“零就業家庭”或農村零轉移就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中至少有一人已實現就業創業的;
(7)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8)因提供虛假信息獲取就業困難人員身份的;
(9)存在騙取、套取就業補助資金行為的;
(10)因失去聯系等原因而無法為其提供公共就業服務且其本人也不主動聯系提出就業服務需求超過6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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