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告知書
開人社監字〔2025〕第041號
被告知單位:開平市青木建筑裝飾有限公司
經調查,開平市青木建筑裝飾有限公司承建開平市山旮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室內(外)裝飾及裝修工程,還拖欠任海洋、黃衛等2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間勞動報酬,該單位存在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規定。
現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二)項規定“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投訴事項屬于未依法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經調查查實的證據證明違法行為存在的,應當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我局擬作出如下的行政處理決定:要求你單位收到行政處理決定書之日起,足額支付任海洋、黃衛等2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間勞動報酬11000元(詳見附表)。
依照《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告知單位如對該行政處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地址: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
電話: 0750-2213982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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