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臺山市旋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司徒碧儀訴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平銀行、臺山市旋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613號),仲裁請求:1、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一自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存在勞動關系;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一支付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45000元(5000元/月*9個月);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一賠償申請人因未繳納生育保險導致無法報銷的損失36000元(6000元*6個月);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一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17500元(5000元*3.5個月);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二對第二、三、四項請求承擔連帶支付責任。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定于2025年7月21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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