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通知書
開人社監字〔2025〕第034號
大德正智文旅產業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鄭東仔等人來訪反映,鄭東仔、丁冬年、劉善春等3人于2024年12月在廣東省赤坎旅游度假村從事雕刻安裝,大德正智文旅產業有限公司拖欠鄭東仔、丁冬年、劉善春等3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的勞動報酬,該單位存在涉嫌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單位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規定。根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2025年5月9日對大德正智文旅產業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勞動報酬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現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請你單位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對鄭東仔、丁冬年、劉善春等3人的欠薪情況進行舉證,并提供相關證據。
你單位確有困難無法在舉證時限內提交證據的,應當在舉證時限內向我局提交延期舉證書面申請,由本機關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準許。
如你單位拒絕提供證據、無法提供證據或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你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單位或個人承擔不利后果。
附件:大德正智文旅產業有限公司未支付勞動報酬情況表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
大德正智文旅產業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大德正智文旅產業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勞動報酬一案。現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舉證通知書》(開人社監字〔2025〕第034號)。上述文書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三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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