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兆鈞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譚海燕訴開平市兆鈞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未簽勞動合同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4〕759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2800元;2、支付2024年5月7日和8日工資合共254元以及6月1日至27日的工資1600元;3、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6月7日至27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的另一倍2800元。以上合計7454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現定于2024年10月28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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