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
開人社監字〔2024〕第071號
開平市蜆岡鎮連昌藤器加工廠:
經調查,你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方面違反國家、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開平市蜆岡鎮連昌藤器加工廠拖欠梁達榮等9名員工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期間的工資共計32198元(詳見附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規定,責令你單位收到本指令書之日足額支付梁達榮等9名員工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期間的工資共計32198元。請你單位對以上問題進行整改,并于收到本指令書之日起3日內將整改情況和工資報酬發放簽領表報我局。
逾期不改正并未按照要求報送改正情況和工資報酬發放簽領表的,我局將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用人單位發生欠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仍不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引發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同時,按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四條等規定,存在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的,我局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地址:開平市長沙曙光東路168號
聯系電話:0750-2257396、2213982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
開平市蜆岡鎮連昌藤器加工廠:
我局查處開平市蜆岡鎮連昌藤器加工廠涉嫌拖欠工資一案。由于經營者徐柱永失去聯系,現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開人社監字〔2024〕第071號)。上述文書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三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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