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
《協助調查通知書》
送達公告
婁底聚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受理彭云提出彭云工傷認定申請一案。現需你單位配合調查,因我局無法聯系你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江開人社工舉 〔2024〕A0198號)和《協助調查通知書》(江開人社工查字〔2024〕A0198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
江開人社工舉〔2024〕A0198號
婁底聚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彭云于2024年3月11日向我局提交彭云(公民身份號碼:51023019**********)的工傷認定申請,稱彭云是你單位的員工,在你單位承建的開平大道碧桂園一期項目翡翠城工地從事泥工工作,2023年10月6日17時左右,彭云在該項目翡翠城工地上砌磚,踩到鋼筋不慎扭傷左足,2023年10月7日前往開平市中心醫院送醫。2023年10月7日彭云被開平市中心醫院診斷為:“左第五跖骨骨折”。彭云認為其受傷屬于工傷。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等的規定,如你單位不認為彭云的受傷屬于工傷,應當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我局提供不認為屬于工傷的有關書面證據等材料。
如用人單位逾期未能提供舉證的,本局將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七條有關規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聯系地址: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股
聯系電話:0750-2213656、2257301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附:1、《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七條: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
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2、《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其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3、本通知書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用人單位一份。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協助調查通知書
江開人社工查字〔2024〕A0198號
婁底聚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我局正在辦理彭云(公民身份證號:51023019**********)工傷認定案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和《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現請你單位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7內日協助提供相關材料:
1、提供單位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單位送達地址;
2、提供彭云詳細的受傷過程(包括受傷時間、受傷詳細地址、經過、受傷部位、診斷、單位意見等);
3、開平大道碧桂園一期項目的報建資料(包括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施工許可證、建筑業施工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和建筑項目參保地稅發票等項目參保資料;
4、提供彭云的勞動合同;
5、提供彭云及同崗位人員(2人)2023年8- 10月份考勤打卡記錄。
以上相關材料不能提供的請書面回復說明,所有提供的紙質資料加蓋公章。
如未按上述要求配合調查的,我局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
三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進行行政處理(處罰)。
聯系部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股
聯系地址:開平市長沙曙光東路168號
聯系人:謝先生、梁小姐
聯系電話:0750-2213656、2257301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附:本通知書一式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用人單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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