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市人社局聯合長沙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建筑領域欠薪案件,為11名農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資共計9.5萬元。市人社局在調查取證和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在關鍵的協商調解環節有效引入司法力量。
一、案件情況
經調查,建設單位開平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工程發包給施工總承包單位廣東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后,施工總承包單位將部分工程轉包給不具備資質的自然人甲,甲又將勞務分包給不具備資質的自然人乙,甲乙雙方就工程量結算存在爭議導致勞動者工資未能及時支付。
二、多措并舉化解糾紛
(一)介入調查鎖定證據,厘清責任。市人社局通過查閱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實名制打卡記錄、工資支付憑證等材料,并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承擔工資清償主體責任,自然人甲和乙承擔工資支付直接責任。
(二)聯動司法促成共識,敲定協議。市人社局聯動司法所組織調解,運用專業法律知識,協助擬訂調解協議書文本,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支付金額、支付期限及違約責任等核心條款,向涉事各方闡明:施工總承包單位需承擔清償義務,自然人甲作為違法分包參與者承擔連帶責任,自然人乙配合提供農民工考勤及工資核算依據。最終促成三方簽訂調解支付協議。
(三)落實源頭治理,強化警示。在組織簽訂協議期間,同步對涉事單位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專題教育,重點解讀第三十六條關于“禁止分包給不具備資質單位”的規定,要求其在今后工程中履行分包單位資質審查義務,確保與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合作,從源頭上杜絕違法分包現象。
三、案件意義
市人社局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司法調解優勢互補,既快速化解欠薪矛盾,又推動企業規范分包管理,實現“解決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市人社局將持續強化與司法機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協作,全力守護農民工“勞有所得”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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