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了2020年失業補助金的申領
感覺仿佛損失了1個億?
不慌!
失業補助金政策實施期限將延長
錯過了2020年申領期限的朋友們
今年可以繼續申領!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開展南粵春暖“穩崗留工”專項行動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22號)等文件規定,延長失業補助金政策實施期限暫至2021年6月30日,即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符合條件但未申領過失業補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條件的,可申領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的申領程序和具體要求保持不變,如國家出臺政策對此項工作進行明確,按國家政策執行。
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領?
該如何申領?
讓我們一起來回顧~
申領對象
第一類: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符合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但未申領過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
第二類:2021年1月以后新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
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廣東省失業補助金分參保1年以上、參保不滿1年兩檔,按各地市確定的發放標準執行。在核發失業補助金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其參保繳費時間按一年以上處理。
申領方式
線上申領
線下申領
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前往最后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前臺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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