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戶對象:在我市務工的農業戶籍勞動力(含市外戶籍農村勞動力)
(二)具備條件:
1、在我市自主創業或務工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登記就業、繳納社會保險的我市農業戶籍勞動力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非我市農村戶籍的務工人員,積分累計達到規定分值60分時可辦理申請入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本人按實際居住地的規定辦理申請入戶(按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辦法申辦)。
2、榮獲國家、省“優秀農民工”稱號或江門市“雙百”優秀務工人員以及符合江勞社[2008]940號文規定范圍的農民工(按優秀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辦法申辦)。
(三)需提交以下資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
1、填寫《開平市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或《廣東省居住證》
3、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五險)繳納憑證或地稅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
4、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5、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6、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7、就業失業登記證;
8、以上為必備資料,其他資料則按積分制指標達標分值提供。
辦理地點:市就業服務中心或各鎮(街)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業務咨詢電話: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225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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