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 年開平市農業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開平市農業局是主管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的職能部門。設13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與農業應急管理辦公室合置辦公)、綜合協調股、計劃財務管理股、科教與信息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股、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市老區建設辦公室)、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種植業管理股(種子管理股)、農業基礎建設辦公室、市畜牧獸醫局(市飼料工作辦公室)、漁業股、廣東省漁政總隊開平大隊(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漁業船舶檢驗局開平檢驗站牌子)。 主要職責有: 1、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江門市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體制改革,綜合協調市直涉農部門(單位)的有關工作。 2、擬訂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有關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 3、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經營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 4、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生豬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實施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有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擬訂農業開發規劃并監督實施。 5、參與制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參與制訂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6、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授權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管理農業標準化工作,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7、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動物防疫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應用,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8、負責動物重大疫病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擬訂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政策措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監測、普查,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和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 9、承擔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承擔農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10、制定農業科技、農技推廣的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科技示范和技術推廣,組織引進國外農業優良品種與先進技術,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農民技術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12、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牧草地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主管的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牽頭擬訂農田基本建設規劃,指導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13、擬訂并指導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依法管理外來物種。 14、管理農業和農村有關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綜合分析和反映“三農’工作動態,會同有關部門建設農村農業信息服務體系,指導開展農業信息服務。 15、組織開展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6、負責扶貧開發和指導革命老區建設工作。 17、擬訂并組織實施漁業發展規劃;承擔漁業統計、產生信息工作;組織實施捕撈許可制度、養殖證制度和種苗生產許可證制度,監督管理水產種苗引進;組織和指導漁業科學技術的研究、引進、轉化和漁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并組織漁業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漁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初級水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漁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產品質量監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漁業標準,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漁業機械化;組織實施水產品產地認證。 18、根據國家法律的授權,監督檢查國家漁業法規的貫徹實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及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對內維護漁業正常生產秩序,制止和查處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行為,對外代表國家維護國家漁業權益;負責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漁情監察管理、江河漁業資源增殖等工作;辦理職務船員任職簽證和漁船進出港簽證;管理所轄航區,并制定漁港管理規章,監督漁業船舶和船員遵守港航法規和防合抗災;審查發放漁業船舶證書和漁業船舶所有權證書,維護漁港秩序和漁航生產安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對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進行檢驗,包括對新造漁船的設計圖紙和技術文件的審查、對建造中的船舶進行檢驗、對營運中的船舶及機器進行定期檢驗和年度檢驗,核發檢驗證書,建立漁船檔案,保障漁船航行和生產安全。 1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江門市農業局(中共江門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有下屬7個事業單位,包括:開平市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參公事業單位,納入市農業局核算)、開平市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廣東省開平市農業科學研究所、開平市動物防疫監督所、開平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站、開平市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開平市農產品質量監督監測站。 (二)人員構成情況 開平市農業局編制43人,實有44人,離退休116人。下屬事業單位編制75人,實有64人,離退休70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今年農業局的工作思路是: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奮發圖強、改革攻堅、提質發展’工作主線,以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和幸福新農村的建設為抓手,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農業轉型升級,加強農業產業和支撐服務體系建設,提升物質裝備水平,創新農村管理,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主要有九方面工作任務: 1、抓好市委市政府各項倒逼重要工作任務的落實。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年由我局牽頭落實的倒逼項目、重要工作任務共15項。為推進項目任務的落實,我局專門召開了會議進行部署,將項目任務分解到相關分管領導和業務股室,并且每一項項目任務都制定了季度工作目標和措施,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確保15項項目任務按時按質完成。 2、抓好糧食生產。嚴格落實糧食播種面積,大力開展糧食創高活動,加快農業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引導糧食生產向規模化發展,增強糧食生產能力。 3、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以防控“H7N9禽流感”和豬口蹄疫等疫病為重點,抓好各項防控措施,確保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4、抓好重點農業項目,推進示范區建設。一是做好2013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迎檢工作,抓好2014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實施。二是繼續抓好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項目的實施,確保項目按時按質完成;抓好農業“政銀保”等金融支農項目推進工作,切實解決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問題。三是抓好世界銀行貸款廣東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實施,今年項目實施范圍將擴大到蒼城鎮、馬岡鎮9個行政村,參加農戶4417戶。 5、抓好農業生產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二是抓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三是加強農資打假工作。四是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工作。五是抓好漁業生產安全工作。 6、加快優質水產養殖業發展。加強對潭江廣東魴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加大對特色漁業的扶持力度,以標準化示范區、龍頭企業推動特色漁業發展。大力推進全市漁業向高產高值方向發展,努力確保我市漁業生產穩定增長。 7、抓好扶貧開發“雙到”工作。一是開展2015年城鄉精準扶貧工作,對困難群體實施“點對點”扶貧。二是實施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補助和資源管護激勵型財政補貼政策,促進貧困村增收脫困。 8、全面鞏固深化農村“三資”管理。繼續強化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的規范管理,將村組兩級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全部納入開平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 9、穩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抓好赤坎鎮新建村和蒼城鎮新村村的2個土地確權試點的后續工作,做好經驗總結,著力推進我市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 年部門收入28131.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767.45萬元,占27.61%;上年結轉結余20364.02萬元,占72.39%。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5 年部門支出預算28131.4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8131.47萬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09萬元,占0.0003%;科學技術(類)支出1.5萬元,占0.005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99.76萬元,占2.8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22.24萬元,占0.43%;;城鄉社區(類)支出10709.62萬元,占38.07%;農林水(類)支出16295.34萬元,占57.93%;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100萬元,占0.36%;住房保障(類)支出102.92萬元,占0.37%。 (二)一般公共預算、基金預算和財政專戶支出情況 2015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金預算和財政專戶撥款安排的支出共28131.47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928.45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26203.0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和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項目等。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 年開平農業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29.08萬元,“三公”經費比上年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原開平市水產局并入開平市農業局和新成立的開平市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委托農業局管理。 (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3.33萬元,主要包括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路橋費、保險費及年審稅費等。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55.75萬元,主要是農業局和7個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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