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農函〔2017〕445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局、畜牧獸醫局,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順德區農業局,廳屬有關單位: 按照2017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暨農資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發布會議精神和《2017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廣東省農業廳制定了《2017年廣東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按照執行。 廣東省農業廳 2017年4月27日 (聯系人:鐘柳艷,聯系電話:020-37288610) 2017年廣東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第十一次全體會議、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暨農資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發布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資監管工作的意見》(粵府函〔2015〕327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生產穩定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2017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農質發〔2017〕7號)的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肅查處一批違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農資窩點,懲治一批違法生產經營主體,處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假劣農資安全事件。重點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現場檢查率達到100%,投訴舉報案件查處和反饋率達到100%,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達到100%,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率達到100%。各級農業部門檢測、監管、執法三方聯動得到切實加強,屬地管理責任制全面落實,農資生產、經營、使用秩序得到改善,為促進農業生產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發揮更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領域 農村和城鄉接合部:重點打擊農資批發、零售市場和各類展銷會銷售假劣農資、虛假宣傳,以及鄉村門店不規范經營,流動商販無證無照經營,團伙“忽悠”式經營等違法行為,切實加大基層監管力度。 互聯網領域:重點打擊利用網絡銷售假劣農資行為,加大線下涉案企業聯合查處力度,嚴格監控電商平臺和電商企業經營禁用農、獸藥行為,及時移送涉案線索。 果菜茶中草藥等特色產區:重點打擊在蔬菜、水果、茶葉、中草藥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記農藥等違法行為,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重點品種 農藥: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重點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高毒、禁用農藥行為,以及添加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套用或冒用農藥登記證等違法行為。實行高毒限用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開展農藥產品電子追溯碼標識試點。禁止銷售本省無適用作物的農藥,在蔬菜、水果、茶葉、中草藥材主產區(鄉鎮)銷售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用于蔬菜、水果、茶葉、中草藥等農產品上等行為。重點加強對特丁硫磷、百草枯、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氟蟲腈、殺撲磷、阿維菌素、啶蟲脒、多菌靈和生物農藥的監管。 種子:以玉米、水稻和柑桔為重點作物,重點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無證生產經營、包裝標簽不規范、未按要求備案等違法行為。 肥料:加強對農民使用量較大的復混肥料(含配方肥)、有機肥料和水溶肥料等品種監管,重點查處登記產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以及非法添加未登記成分、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 獸藥:重點查處獸藥標簽違規產品、未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獸藥產品、非法改變獸藥標準的產品、非法添加隱性成份的獸藥產品、獸藥標準已被廢止且其產品已超過市場流通期的非法產品,嚴厲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和違禁藥物、改變產品組方濫加抗菌藥物、中獸藥添加化學藥物行為。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重點查處套用冒用生產許可證明文件、生產銷售質量指標嚴重不合格產品的行為。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源頭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按照“誰許可,誰監管,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地農業部門要嚴格履行農資生產經營行政許可職責,嚴格農資生產經營許可和產品登記審批,嚴格執行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堅決限批緩批嚴重失信企業及其產品,嚴把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及其產品的市場準入關口。嚴格履行農資監管職責,加強證后跟蹤檢查,動態掌握本轄區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資質狀況,對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堅決依法予以清理、吊銷、取締。堅決打擊“黑作坊、黑工廠、黑市場、黑窩點”和無證無照經營活動,推動解決目前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太多、質量不優和門檻過低的問題。 (二)強化日常監管,全面落實檢打聯動。規范農資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建立健全農資“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追責和賠償制度。督促農資生產企業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完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將近年來在抽查中問題突出、新聞媒體曝光率高、群眾投訴舉報強烈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產品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快建立監管、檢測、執法之間的有效銜接,形成打假工作合力。鼓勵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按程序參與檢測,滿足農資檢測服務需求。及時向監管和執法部門通報、共享農資檢測結果。依法公開農資監督檢查結果,及時發布農資質量預警信息。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農資產品要依法處理,涉及制售假劣農資的違法行為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檢測結果共享機制,避免重復抽檢,提高執法效能。 (三)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各級農業部門尤其是縣級農業部門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零辦案現象。認真受理農資投訴舉報,廣開案源渠道,集中力量查處發現的制售假劣農資的違法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漏辦。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規定程序報告或移送。對經營和使用環節發現的假劣農資線索,深挖源頭,摸清假劣農資生產經營鏈條,實施溯源打擊。同時更加重視從物流信息、資金往來和賬戶憑證等方面固定證據。針對網上銷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要加強與網絡平臺的協作配合,線上線下聯合行動,堅決查處網上銷售假劣農資案件。對涉嫌犯罪的假劣農資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案件,要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對公安機關在查處過程中依法提請農業部門提供檢驗、鑒定等工作協助的,農業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 (四)完善工作機制,提升履職實效。一是案件市際間協查和通報機制。加強市際協查的信息上報和結果反饋,各市在通報相關市進行案件協查時,要同時通過金農工程農資打假與監管“案件協查管理”欄目,填報協查信息。加快推進建設農資打假執法監管信息平臺,實時掌握各地立案、調查、移送、處罰等情況,加強與各地“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對接。二是農資追溯制度。推進建立種子、農藥、飼料、獸藥等主要農資產品電子追溯制度,逐步覆蓋生產、流通和使用全過程,實現產品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追蹤、主體可溯源。三是罰沒農資無害化處置機制。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財政、環境部門支持,建立健全罰沒假劣農資無害化處置的長效機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存儲、分類處置和無害化處理。四是完善農資打假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打假情況報送、市際協查、信息公開和大要案公布等工作重點的落實。 (五)加快信用建設,創新農資監管機制。發揮信用管理在農資打假與監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進農資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使信用約束與引導成為農資打假與監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結合“雙隨機”要求和日常巡查、監督檢查、信訪舉報、群眾評議等情況,逐步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的信用檔案,實行分類監管。加強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對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質量安全承諾制度,落實誠信責任,依法建立生產記錄和進銷貨臺賬,實行索證索票制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強化自我約束。建立健全農資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認真落實農資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提高違法成本,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格局。鼓勵農資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企業信用評價,加強會員誠信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誠信意識。 (六)推進社會共治,營造良好氛圍。大力推進農資行政審批和執法監管政務公開、信息公開,認真落實《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依法公開案件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地級以上市農業部門公布本行政區域內查處的假劣農資大要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公益組織、社會公眾作用,構建行政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農資社會治理體系。發揮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作用,暢通農資打假投訴舉報渠道。大力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普及識假辨假和消費維權知識,進村入戶為農民提供面對面技術咨詢和檢測鑒定服務。支持農資連鎖經營、直銷直供、農資合作社等新興經營業態發展,構建現代農資經營服務體系,提高安全優質農資產品覆蓋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農資打假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加快推進農資監管網格化管理,將監管責任落實到每個監管工作人員。切實履行牽頭協調職責,加強與工信、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農資打假合力。加強對農資打假工作的領導,保障工作人員、條件和經費,監管執法各履其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市(區)具體的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于5月12日前報送我廳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 (二)嚴格履行職責。進一步建立健全檢打聯動工作機制,明確程序、標準和任務要求。檢測機構和監管部門在檢測、巡查檢查、監督抽查中發現假劣農資線索,要及時報告執法機構,對執法機構臨時送檢的緊急檢測項目要開辟綠色通道,盡快檢測。執法機構要及時核對物流、通信、資金等線索,確認證據,必要時可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為行業管理機構依法監管提供依據。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要全力以赴、一管到底;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要主動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確保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 (三)強化能力建設。完善縣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尚未開展縣農業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根據省的部署要求,抓緊行動,結合當地實際,積極爭取協調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各級農業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整體改善農資執法裝備和條件。加強與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機構合作,不斷提高執法監管合力。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農業執法“六條禁令”,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不斷提升規范執法能力。 (四)強化信息報送。按照2016年全省農業執法信息報送人員培訓班公布的要求,做好農業執法情況和數據統計報送工作。實行縣以上逐級上報制度。月報、季報、年報和大要案信息,經由“中國農業信息網”→“金農工程”→“農資打假監管系統”和“廣東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管理系統”報送。我廳根據各地報送情況,作為年底農產品質量安全、侵權假冒績效考核的依據。 五、重點工作安排 (一)2月,組織省、市、縣(區)法院、檢察院、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公安、農業(畜牧)、海洋漁業、工商、質監、農墾、供銷社等11個部門收聽收看2017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暨農資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發布會,部署2017年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發布農資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備忘錄。 (二)2-3月,開展種子質量監督抽查行動。 (三)3-4月,開展全省農資打假促春耕執法利劍行動,對部分地區進行飛行執法檢查;組織開展“2017年廣東省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貫徹落實省領導和廳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開展以整頓農藥市場秩序為重點的專項執法行動。 (四)3-6月,開展春季肥料市場檢查和隨機抽查工作。 (五)3-12月,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遠程培訓。 (六)4-9月,組織開展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督抽查和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七)5-6月,召開廣東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會暨農資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啟動儀式。 (八)6-11月,在粵東粵西分別舉辦農業行政執法案例分析培訓班。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 (九)7-9月,開展夏季肥料生產企業專項檢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開展夏秋季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督抽查。 (十)7-10月,對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進行宣傳,重點對《農藥管理條例》改動和新增規定內容進行宣講,充分利用報刊、條幅、標語、口袋書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組織農藥管理部門、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單位學習《農藥管理條例》。加強農藥經營許可管理,重點加強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受理、審查、核發和監督管理。 (十一)10-12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督導檢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督導檢查;開展秋冬季肥料市場市場檢查與隨機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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