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及省市有關規定,現將開平市民政局批準《關于同意古鎮大道等道路命名的批復》(開地字〔2023〕1號)的道路標準名稱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新聞報道、廣告宣傳、交通郵政(快遞)、工商注冊、水電燃氣、房屋中介、城建規劃等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一律使用標準名稱,不得任意更改。具體如下:
名 稱
漢語拼音
位 置
古鎮大道
Gǔzhèn Dàdào
西起:赤坎鎮G325國道公福亭路口
東至:赤坎鎮樹溪村委會雁湖村側
深橫路
Shēnhéng Lù
北起:赤坎鎮古鎮大道橫東村路口
南至:鄉道Y818連興里路口
特此公告
開平市民政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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