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以及《開平市民政局關于做好全市性社會組織2024年度工作報告的通知》的具體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含2024年12月31日)在我局依法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須于2025年5月31日前向我局報送2024年度工作報告。經核查,仍有部分社會組織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現特通知如下:
一、對于尚未提交2024年度工作報告并完成辦結手續的社會組織,請務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過“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在線完成年度報告資料的填報并提交至我局審核。逾期未辦理者,我局將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相關規定,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二、連續2年以上(含2年)沒有年報,且已無法正常運作的社會組織,請及時到我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否則我局將按信用監管和行政處罰的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聯系電話:2279069、2382608
開平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