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門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關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為抓手,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深化改革創新,全力推動困難群眾幫扶救助、完善老年助餐服務、兒童福利精細化、社會事務便民化、發揮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多元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務質量
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將養老服務工作納入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動計劃、市十件民生實事加快推進。2020年以來,為5290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適老化改造。全市養老機構84家,建成投入使用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720個,9個社區獲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深化“長者飯堂”建設,舉辦“江門市2025年元宵萬人健步行”,籌集善款支持長者助餐等助老服務,全市建成老年助餐服務點253個,2020年至今,累計服務老年人超390萬人次。
探索銀發經濟新賽道。率先探索實施醫養結合補充商業保險“邑康保”項目。實施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為經濟困難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建設家庭養老床位和開展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實施全國“社區智慧助老”行動,成為全國首批先行先試城市。引入國企資源參與養老服務。深入實施“港澳融合”工程, 1家養老機構被納入香港“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共收住港澳籍老年人110多人。
強化基層兒童工作陣地建設。江門市民政局榮獲“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江海區成功創建為全國首批未成年人保護示范縣(區),各縣(市、區)區探索形成江門特色可復制推廣的服務模式。把市福利院打造成為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并依托8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73個鎮(街)級未保工作站點,統籌利用設施設備、看護照料等資源,為兒童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通過“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愛心媽媽+社工+志愿者”模式,配備近3000人的兒童關愛幫扶隊伍,及時就近為困境兒童提供幫助。
織密兒童關愛服務網絡。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對轄區內困境兒童、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等進行監測摸排,實現關愛零距離。開展百家社會組織走近留守和困境兒童“牽手行動”活動,實現“微心愿”超2000個。“慈善童行”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陪伴項目,服務困境兒童及其家長超500人次。實施“慈善項目聯盟計劃”,開展關愛服務、科普講座等活動近10000場次,惠及近100萬人次,為兒童成長筑起溫暖港灣。
用心用情提升為民服務效能
強化主動發現救助。深入開展低收入人口監測,增強主動發現能力,率先探索分類施保與評估收入無縫銜接,制定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單獨審核低保政策實施細則。擴大低保救助范圍,降低救助門檻,及時轉介救助線索,促進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轉變。
深化分層分類救助。優先保障低保、特困人員、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及重度殘疾人。加強相對困難家庭救助,動態監測易返貧、致貧人口情況,對低保邊緣家庭給予生活補貼,并納入教育、就業、住房等專項救助范圍。加強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將非江門市戶籍、常住人口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幫助流浪乞討人員推薦就業。依托數據共享平臺,鏈接教育培訓、照料陪護等政策優惠和社會資源,助力提升生活技能和質量。
細化社會事務服務。推進新會區全省婚俗改革實驗區建設,江海區、新會區婚姻登記機關升級改造后成為群眾“網紅打卡點”。積極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1.7萬名服務對象評估建檔,轉介精神障礙患者就業。積極穩妥落實每年全市清明期間群眾祭掃各項服務保障工作,實現“平安清明”“文明清明”的工作目標。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方式,宣傳綠色殯葬。江門市殯儀館獲評“全國殯葬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多方匯聚力量傳遞社會關愛
弘揚僑鄉慈善文化。發展多元慈善主體,培育慈善公益類社會組織290家,聯動多部門打造“基金矩陣+專項行動”雙輪驅動模式,推動慈善賦能。以助困幫扶等民生實事,帶動全市培育226個慈善冠名基金,累計撬動社會資金1.48億元;以“中華慈善日”“6·30”助力鄉村振興活動等為全民參與載體,助力“長者飯堂”、道路橋梁、教學設施等一大批民生建設。近五年來,全市慈善募捐總額折合人民幣15.2億元,年均增長14.5%。各級慈善會籌集“百千萬工程”相關項目捐贈款物,用于支持縣鎮村各級項目580個。“江門慈善網”獲省委網信辦、省文明辦評為“廣東十佳網絡公益傳播典型”。“慈善筑跡”慈善項目被評為“中華慈善品牌”項目。
發揮社會組織力量。將社會組織與“百社聯百村”專項行動有效銜接起來,助力鄉村引企業、興產業、優創業。發動59家社會組織結對幫扶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74條,推動70家社區社會組織、公益組織及慈善基金會,實施幫扶項目(活動)170余場次,累計投入資金2.83億元。發動社會組織參加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會和求職洽談會,幫助社會組織會員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助力優化營商環境,鼓勵社會組織免收或降低收費標準,通過減免收費等舉措減輕企業負擔超1200萬元,切實幫助會員企業減負紓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