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民政廳
1月19日,廣東召開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會議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組織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總結了我省社會組織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了下一階段工作任務。省政府分管領導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近兩年來,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職盡責,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社會組織發展規律和管理模式,取得明顯成效。黨對社會組織的引領監督進一步增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扎實有效,綜合監管水平有新提升,推進落實雙重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實施“年檢”改“年報”制度,初步實現了對社會組織全過程、全周期管理。社會組織在參與雙統籌、脫貧攻堅、社會治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省登記注冊各類社會組織近7.2萬家,已建立社會組織黨組織1.18萬個,省社會組織黨委現管理黨組織504個。
會議強調,各成員單位要準確把握新形式新任務新要求,緊緊圍繞全省中心工作,出政策、建平臺、補短板、強服務,持續推動社會組織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治理的功能作用更加突出,努力實現廣東社會組織工作走在全國前列。一是強化黨建引領,保證社會組織正確發展方向。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政治引領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組織黨組織參與重要決策制度,抓實“兩個覆蓋”,推動社會組織黨建摸排和組織建設“雙同步”工作。加強社會組織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和社會組織意識形態領域管理工作,確保嚴守政治行為規范。持續發揮省社會組織黨委作用,各行業管理部門可參考省社會組織黨委目前正在推進的黨建工作站的創新做法,增強黨建工作的生機與活力。推動黨建文化融入社會組織業務,以慶祝建黨100周年活動為契機,開展廣東社會組織系列創優活動,凝聚向心力。二是強化雙重管理,加強社會組織綜合監管。一方面,各業務主管單位要切實落實業務主管責任,堅持“脫鉤不脫管”,盡快制定落實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和具體管理辦法,積極開展政策服務和業務指導,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為社會組織做好相關服務,協助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落實社會組織相關政策。另一方面,民政部門要主動牽頭,聯合各成員單位推進社會組織信用監管,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加快推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落實資金監管機制,深化非營利性專項整治,拓展建立社會組織執法聯動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真正形成綜合監管、聯合執法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強化正面引導,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要圍繞加快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支持培育區域性社會組織,探索創新相關發展政策,引導社會組織在解決區域協調發展問題方面發揮功能作用。要圍繞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廣泛發動和支持各行業社會組織參與“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支援‘三區三州’建設”“社會組織扶百村”等對口支援和省內扶貧各類項目,支持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更好服務困難群體、促進社會公平。要圍繞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加快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積極鼓勵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提供社區服務、培育社區文化、促進社區和諧,特別是要提升社區社會組織參與提供特殊人群關愛、健康、養老、育幼等城鄉社區服務的能力。要圍繞我省重點產業和行業發展戰略,進一步健全社會組織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社會組織行業行為。要引導社會組織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參與支持企業開展國內外經貿合作,推動行業轉型升級。四是強化底線思維,防范化解社會組織領域重大風險。要嚴把審批入口關,嚴格登記管理,加強發起人、負責人審查。要嚴把活動管理關,壓實各部門責任,依托“數字政府”等互聯網技術和平臺,形成多方監督多途徑監管的合力。要嚴把執法出口關,推進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常態化,加快出清“僵尸”社會組織。要嚴把內部治理關,落實好《民法典》關于非營利法人要求,指導社會組織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深化“去行政化”改革,系統推進規范化建設,加大依法檢查指導力度。
會議要求,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狠抓落實,合力推動我省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特別是省民政廳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牽頭部門作用,改進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推進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建設和推廣應用,實現定期通報、輿情監控、動態監測和風險研判信息化,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大宣傳力度,做好“三培訓”工作,加強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人員的法規政策培訓、積極為其他成員單位提供工作指引、加強對社會組織從業人員政策宣講和辦事指引,提高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
會上,省民政廳通報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以來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對2021年工作要點作了說明;省體育局、省科協等成員單位分別作交流發言。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37個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