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市基孔肯雅熱疫情防控形勢嚴峻。9月19日,江門市已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響應。為了做好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疫情防控工作,壓實經營主體疫情防控責任,保障行業正常運營和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江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筑牢健康防線
各再生資源經營主體必須清醒認識基孔肯雅熱疫情的危害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以對員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迅速響應和開展工作。各再生資源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若再生資源經營場所發生疫情,應當進一步增加力量,特別是蚊蟲消殺、廢品清運力量等,確保經營場所環境干凈清潔,沒有蚊蟲孳生地,蚊媒密度符合防控要求。
二、主動防護,共筑防控屏障
(一)切實做好個人防護
1.戶外防護。在經營場所戶外活動的員工,建議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減少皮膚暴露,或在裸露皮膚及衣物上按照產品說明均勻涂抹或噴灑含避蚊胺、驅蚊酯等有效成分的驅蚊產品。
2.室內防護。室內應安裝完好無損的紗窗、紗門,防止蚊蟲進入。提醒員工通過使用電蚊拍、滅蚊燈或蚊香液等物理/化學滅蚊工具增強個人防護。
3.健康監測。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關節痛、皮疹等疑似蚊媒傳染病癥狀,應督促員工及時就醫并報告相關負責人員。
(二)徹底清理蚊蟲孳生地
1.室內人員逗留區域。全面清理生活垃圾和衛生死角,做好每日的垃圾清運工作,及時清理一次性飯盒、水杯、礦泉水瓶等易積水容器;清理室內富貴竹、萬年青、綠蘿等水培植物;及時清理衛生間水桶、飲水機水槽、空調冷卻水。
2.廢品堆放區域。對廢品實行室內或防雨棚存放。加快廢品清運率,及時清理經營場所內堆積廢品,馬上清空露天處堆放廢品,未能及時清理的廢品需用防水布覆蓋并做好消殺措施。
3.外圍延伸區域。全面落實“門前三包”,重點清理出入口、圍墻周邊、排水口、露天臨時堆放區、運輸車輛停放區、衛生死角等。及時清除積水,尤其是各種泡沫箱、桶、瓶、罐、盆、廢舊輪胎等積水以及洼地、塑料薄膜積水。及時疏通排水溝,如果排水溝有難以清除的積水則可投放緩釋殺蟲劑,如倍硫磷顆粒劑或生物制劑。排水道口安裝防蚊紗網,沙井安裝四防裝置或紗網。
(三)科學規范開展成蚊消殺
1.室內防蚊滅蚊。在室內空間安裝紗門、紗窗,配備滅蚊燈滅蚊。在室內空間每日使用室內滅蚊片,每15平方米1片,使用前關門窗,滅蚊片放在金屬托盤,點藥,施藥后人員離開,30分鐘后再開窗徹底通風后方可進入??膳浜鲜褂脷⑾x氣霧劑、蚊香液、蚊香、電蚊拍、滅蚊燈等進行滅蚊。
2.墻面滯留噴灑滅蚊。適用于室內外墻面,主要是陰暗角落、冷巷、雜物間、樓梯道、背陽光面(通常為西、北朝向)等位置。噴灑高度覆蓋1.5米以下(齊胸高的地方向下噴)面積,噴灑時務必將墻面噴濕,但不能有藥液順著墻壁流下。噴灑時噴頭對著墻面上下移動,保證完整覆蓋到墻面,噴灑的液面區要有幾厘米的重疊,防止有的墻面沒噴到。禁止向地面噴灑。
3.綠化帶滯留噴灑滅蚊。適用于室外綠化帶、灌木叢。對于綠化植被噴灑樹叢兩米以下的部分,噴頭從下向上45°角噴灑,主要噴灑植物葉片背面,達到濕而不滴的程度為宜。
4.熱煙霧噴霧滅蚊。適用于密閉空間,如下水道、雜物倉庫等。在風速小于1m/s時使用。注意應在無人條件下開展消殺。
5.特殊環境處理。相對密閉的倉庫、大量雜物堆放處等場所可使用熱煙霧機滅成蚊;對于人員活動較少的大型雜物堆放地,可使用車載、手推式常量噴霧器施藥,確保藥物噴灑充分,噴灑作業時重點覆蓋陰暗潮濕區域、物體背面、綠植葉背面以及可能存在積水的容器上方;對一些相對密閉的空置屋,在處理后,采用菊酯類等具有長效滯留效果的殺蟲劑浸泡后的布封堵孔洞和縫隙,并定時補充噴灑藥物維持防蚊效果。
6.加強消殺工作。以上對成蚊消殺的要求,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消殺公司進行消殺。鼓勵再生資源經營主體組建防蚊滅蚊消殺隊伍,加大消殺頻次。消殺工作要按照防疫指引的方式、藥品及藥量要求定期開展,落實每天早晚各一次消殺,確保達到有關疫情防控的標準。同時,要做好臺賬和記錄,以接受各部門監督檢查。每月至少開展兩次全面的衛生清潔工作。
(四)認真配合做好其他防控工作
1.做好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關于基孔肯雅熱疫情以及防蚊滅蚊知識的宣傳,并配合各部門、鎮(街)、村(居)在線上、線下開展相關宣傳工作。
2.注意用藥安全,做好消殺人員的個人防護。選用的殺蟲劑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國家農藥登記證,且其登記的防制對象需明確包含蚊蟲。
3.疫情發生后,再生資源經營主體必須配合衛健、公安部門和疾控機構、鎮(街)、村(居),做好流調溯源、病例轉運、核酸檢測、成蚊消殺、蚊媒監測、入戶調查、環境整治等防控工作。
三、依法防控,嚴懲違法行為
各再生資源經營主體應建立消殺臺賬,隨時接受有關部門和鎮(街)、村(居)的檢查。未完善和落實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措施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門按照《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采取的傳染病疫情防控措施;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采取的傳染病疫情防控措施;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的流行病學調查,或者在流行病學調查中故意隱瞞傳染病病情、傳染病接觸史或者傳染病暴發、流行地區旅行史;甲類傳染病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患者或者上述人員的密切接觸者拒絕接受和配合依法采取的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或者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期限未滿擅自脫離;故意傳播傳染??;故意編造、散布虛假傳染病疫情信息以及其他妨害依法采取的傳染病疫情防控措施的行為的,由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違法的單位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的個人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再生資源經營主體收到本通知后,馬上開展自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防控力量和物資不足的要立即充實,以確保人員到位、職責到位、防控到位,堅決筑牢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防疫屏障。各再生資源經營主體對于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可聯系所在鎮(街)、村(居)或市商務部門尋求解決。
特此通知
開平市蟲媒傳染病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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