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教辦〔2020〕10號
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的肺炎重點場所預防控制
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各鎮(街)中心學校、完(高)中、局直學校、開平開放大學、公(民)辦幼兒園及校外培訓(托管)機構:
現將《關于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重點場所預防控制工作指引的通知》(粵衛函〔2020〕4號)轉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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