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工作要求,我局下屬事業單位開平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擬采購1家公務用車租賃服務供應商,服務履行期限為2年(2025年9月中旬至2027年9月中旬),現面向社會征集遴選公務用車租賃服務供應商。
一、合作內容
承擔開平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公務用車的租賃服務。
二、參選供應商資格要求
參選申請人必須符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選申請人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他組織;
(二)投入經營的小微型客車應當經檢驗合格且登記的使用性質為租賃;
(三)具有與租賃業務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管理人員;
(四)在經營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五)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六)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小微型客車租賃企業備案憑證等相關資質;
(七)企業注冊地及經營場所必須在開平市市區(提供房產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0日。
(二)報名地點:開平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辦公室(聯系人:吳小姐,聯系電話:2360890)。
四、報價方式
公務用車租賃服務投標報價以人民幣為單位報價,需按車型(包含是否隨車提供駕駛勞務)報價日租單價(元/天)、附加超時計價方式。
以上報價為含稅全包價,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
五、資料提交
(一)參加遴選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已認真閱讀公告各項內容,同意認真履行各項要求,現申請參加遴選;
(二)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三)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業務范圍包括汽車租賃服務內容);
(四)小微型客車租賃企業備案憑證、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經營場所證明材料(提供房產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供應商分車型提供詳細的租賃價格及構成明細(包含隨車提供駕駛勞務價格明細);
(七)供應商按照遴選公告要求填報《2025—2027年度開平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公務用車租賃服務報價表》(詳見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參與評選;
(八)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承諾書。
注:上述資料請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蓋單位公章,統一裝訂密封封裝提交。
六、確定成交單位的產生
我單位在報名截止日后,將通過評審小組對報名參加遴選且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參選供應商按照《綜合評審表》的評審要求進行打分評定,綜合評分最高的供應商將作為第一候選人與我單位簽訂合作協議。
七、監督管理
(一)開平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對中標單位的公務用車租賃服務進行日常管理。
(二)公務用車租賃服務資格期限內將不定期對成交單位進行考核檢查,考核檢查結果作為下期資格遴選的評分參考依據。
附件:1.2025—2027年度開平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公務用車租賃服務報價表
2.2025—2027年度開平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公務用車租賃服務綜合評審表
開平市交通運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