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紀委關于抓好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管建章立制階段工作的部署,我社結合實際,狠抓“建制”和“補漏”兩環節重點工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專項監管制度體系,確保了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管的機制化和常態化。 一是結合實際,建立專項制度。結合供銷社系統特殊的行業實際,對照《開平市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行為規范》的要求,建立了《開平市供銷社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制度》,有針對性地強化了對本系統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管。 二是查漏補缺,完善制度配套體系。對本社已建的《黨員領導干部約談制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制度》等制度進行查漏補缺,針對本系統黨員干部日常容易發生違紀違規等個別薄弱環節進行了必要的補充和完善,力求把解決問題和建章立制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了一套操作性強的監管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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