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市發改局”)擬組織開展我市城區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實施方案制定工作,為提高工作的公開性、透明性和科學性,決定公開選聘具備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有關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工作內容
根據《廣東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01〕89號)、《廣東省物價局實施〈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細則》(粵價〔2006〕228號)和《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成本公開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通知》(粵價〔2010〕290號)等文件規定,監審開平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2012-2014年供水定價成本及期后事項。
二、應聘單位要求
應聘單位應為具有合法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具有會計、審計、價格鑒證資質的價格服務機構,具有良好信譽,且2012年以來未與開平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發生過會計、審計、價格鑒證業務委托關系或其他需回避的利益關系。
應聘單位應成立專項工作小組,項目組成員不少于3名, 2名或以上成員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應聘單位應在報名截止前向市發改局提交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計劃、完成時間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項等。
三、獲聘單位的產生
按照《關于印發<開平市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實施方案>和〈2013年開平市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目錄〉的通知》(開財社〔2013〕13號)、《關于印發<開平市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操作指引(暫行)>和<開平市實施政府購買服務采購操作規程(暫行)>的通知》(開財社〔2014〕40號)和《關于印發<開平市政府購買服務電子采購平臺操作指南>的通知》(開財采購〔2015〕16號)要求,市發改局將對應聘單位的資質、從業經歷、報價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擇優聘用。獲聘單位接到聘用通知后3日內到市發改局簽訂聘用協議書。
四、時間要求
1、獲聘單位必須在10月26日前提交方案初稿,由市發改局組織評議審查。
2、獲聘單位應根據評議審查結果,在3日內修改完善審計報告,并提交市發改局。
五、應聘方式
應聘單位可于10月13日前登錄開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或開平政府采購網進行注冊登記,通過資格審核后獲取登錄名和初始密碼,參加網上政府購買服務報價。報價應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勞務、報告資料、稅費等全部費用。報價上限為人民幣8萬元。
六、付款辦法
完成監審報告后,由獲聘單位書面提出付款要求,市發改局待定價文件出臺后二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詠瑜
聯系電話:0750-2360601
電子郵箱:kpwjjgg@163.com
地址:開平市長沙沿江西路39號市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股
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30日
相關附件: